前两天在回成都的路上,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位老人。应该说是她自己撞上来的,我是在按了喇叭的情况下,她跑上来的,我当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。后来我报警,并送老人去了医院,当时已经垫付出了10000万元的医药费,并找了一名护理工(护理费+吃饭需要100多元一天)昨天交警去医院做调查的时候,主治医生说老人的情况并不是很严重,报告上也写明了情况,主要的问题就在头部,其余的地方没有问题。但是老人却说自己的腰开始疼了(不知道这是不是以前的老毛病)
请教一下各位高手,接下去我应该怎么办呢?我到底要不要背负全责的责任?如果背了全责,老人在几年后不幸死了,她家里人如果为了钱来找我打官司,那涉及到的律师费跟赔偿费之类的都由谁来出呢?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,什么也不懂。希望可以得到各位高手的指点。还有如果医药费不够,我医院里是不是还要继续垫付呢?